项目名称 | 浙江天台吉康树脂有限公司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天台吉康树脂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天台吉康树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1月10日,注册住所位于天台县平桥镇花前工业区,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 :氯丁胶、喷胶生产、销售。筛网、滤布、橡胶制品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法定代表人:曹优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3670295354Y(1/1),注册资本100万元,于2021年03月05日取得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企业现有员工8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注册安全工程师1人)。 企业现有产品包括:年产:2500吨氯丁酚醛胶粘剂、2500吨喷胶,其中氯丁酚醛胶粘剂、喷胶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公布,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公告[2022年]第8号修改)中“闪点<23℃和初沸点>35℃:易燃液体,类别2”,《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2828”,因此浙江天台吉康树脂有限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定期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于2022年8月16日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浙江天台吉康树脂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浙圣泰【评】字第2022-TZ-207号)并于2022年8月15日取得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年产:2500吨氯丁酚醛胶粘剂、2500吨喷胶,编号:(ZJ)WH安许证字[2022]-J-0668,有效期2022年08月19日至2025年08月18日。 与2022年08月份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相比,企业变更情况如下: 企业柴油发电机和叉车使用的柴油根据现行文件为危险化学品。 企业不动产宗地图范围内辅助用房(丙类)、1只320m3消防水池和配套泵房(内设消防操作柜和2只消防泵)均已于2024年12月建成,取得天台县城建档案室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认可意见书,辅助用房(丙类)为出租厂房,与生产厂区隔离。消防水池和配套泵房由企业管理人员定期管理和维护。 企业2025年06月10日进行了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研究,落实罐区自动化改造,罐区已设置了高低液位报警系统,高液位连锁紧急切断停泵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投产以来运行正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天台吉康树脂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企业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浙江天台吉康树脂有限公司通过此次安全现状评价,换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评价项目组通过资料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现场检查等工作,并依据国家《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等要求,编制了《浙江天台吉康树脂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相关领导、专家和企业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此表示一并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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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葛跃君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盛玮玮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葛跃君、童泽文、王琴、陈科新、刘仕品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童泽文、陈科新、刘仕品、盛玮玮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葛跃君、童泽文、陈科新、许可水、陈业鸿、盛玮玮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葛跃君、王琴 |
时间 | 2025年2月26日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