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东方制氧厂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网站编辑: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1-01-13 
项目名称 台州市路桥东方制氧厂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机构名称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台州市路桥东方制氧厂
简介

台州市路桥东方制氧厂成立于1985年2月,位于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林家村,厂区占地面积7418m2,建筑面积4698.3m2,法人代表为邵道良,专业从事工业气体分装和经营。企业于2017年11月进行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编号为:路安监管[2017 ]3012,有效期至2020年11月9日。于2017年9月1日取得了《气瓶充装许可证》编号:TS4233242-2021,有效期至2021年8月27日。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台州市路桥东方制氧厂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其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组建了相应的评价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技术资料,根据台州市路桥东方制氧厂储存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工艺特点等具体情况,对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辨识分析了项目潜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并确定其危险等级和危害程度,采用安全现场检查表、重大事故后果模拟分析、事故案例分析等评价方法,对台州市路桥东方制氧厂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包括充装储存区域及主要的公用工程设施等进行安全评价,同时按照安全条件符合性要求,提出了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建议,形成了相应的安全评价结论。

本安全评价报告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18265-2019)、《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和《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要求编制完成,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台州市路桥东方制氧厂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项目组长 许可水、盛玮玮
技术负责人 陈业鸿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琴
评价报告编制人 童泽文
报告审核人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报告提交时间 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