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顺河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1-08-02 
项目名称 安吉县顺河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安吉县顺河贸易有限公司
简介

安吉县顺河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26日,法定代表人:赵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732404078H。

该单位经营场所位于递铺镇灵芝西路653-657号(建筑面积285m2),储存场所位于天荒坪镇马吉村吴家塘208号(储存场所面积3000m2),其中危化品库房面积约320m2,储罐总容积280m3 (设2只50m³双氧水储罐、1只60m³双氧水储罐、1只30m³盐酸储罐、330m³液碱储罐)。

安吉县顺河贸易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有限公司对其经营危险化学品所涉及的现状条件进行了安全评价,并于2016年06月24日取得由原湖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A)安经字[2016]058,有效期至2019年06月23日。经营方式:批发、零售,许可范围:带储存经营:双氧水、丙酮、丁酮、甲苯、甲醇、乙醇、二甲苯、环己酮、硫磺、保险粉、漂白粉、高锰酸钾、亚硝酸钠、苯酚、氯仿、醋酸酐、哌啶、乙醚、硝酸、硫酸、盐酸、氢氟酸、乙酸、片碱、液碱、氨水、二乙醇胺;批发无仓储经营:石油醚、乌洛托品、生松香、锌粉、氯酸钠、二氯甲烷、四氯化碳、甲酸、甲醛、乙腈、乙酸丁酯、苯乙酸。

本次评价,经营单位拟在原许可经营范围基础上新增批发无仓储经营甲缩醛、仲丁酯、二氯丙烷、二甲苯、醋酸精甲酯、环己酮、甲酸乙酯共7种危险化学品。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同时也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提供基础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的规定,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受安吉县顺河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所涉及的安全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本公司评价人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以及委托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结合现场调查情况,对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及安全管理现状等进行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危害程度,采用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和安全检查表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含新增)项目所涉及的安全条件进行符合性评价,并提出了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形成了相应的安全评价结论。

本评价报告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评价导则(试行)》(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和《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在评价工作过程中,得到了安吉县顺河贸易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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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华梁
技术负责人 于巨青
过程控制负责人 程卫忠
评价报告编制人 华梁、刘仕品、王玉美
报告审核人 黄剑飞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华梁、刘仕品、王玉美、黄剑飞、于巨青
注册安全工程师 华梁、王玉美、黄剑飞、于巨青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华梁、刘仕品、王玉美、黄剑飞、于巨青、程卫忠
时间 2019年2月
主要任务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