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中山电镀厂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1-08-13 
项目名称 玉环县中山电镀厂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玉环县中山电镀厂
简介

玉环县中山电镀厂位于玉环市楚门镇中山村,占地面积约3000m2,车间建筑面积约1300m2,共有3层,企业现有员工50人,法定代表人丁安华,注册资金100万元。公司设有1个电镀车间,目前在该车间1楼设有2条铜件、铁件镀铜镍铬全自动生产线,年产阀门、水暖配件300万套,生产过程中涉及剧毒化学品氰化钠以及危险化学品氰化亚铜、铬酸酐、硫酸、盐酸、硝酸、硼酸、硫酸镍、氯化镍的使用、储存,废水处理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双氧水、氢氧化钠的使用、储存。剧毒化学品仓库位于生产车间的3楼,面积25m2,剧毒化学品氰化钠年使用量为10t,最大储存量为1t。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局[2012]第57号令公布,[2015]第79号令、[2017]第89号令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企业属于“金属制品业”,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因此企业不需要申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的要求:“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根据《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浙应急基础[2020]75号)第3.3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使用和储存量比较大的企业,最好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因此企业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到玉环县中山电镀厂进行了现场调查,收集大量的有关资料,在对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初步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安全检查表法(SCL)等评价方法,编写完成了《玉环县中山电镀厂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在安全评价报告编写过程中,玉环县中山电镀厂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给予了帮助和支持,并提供有关资料,使安全评价报告得以按时完成,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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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葛跃君
技术负责人 陈业鸿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琴
评价报告编制人 葛跃君
报告审核人 许可水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
时间 2021年2月
主要任务
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