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潮橡胶有限公司空分制氮项目及液氮罐区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1-08-30 
项目名称 杭州海潮橡胶有限公司空分制氮项目及液氮罐区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杭州海潮橡胶有限公司
简介        杭州海潮橡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9日,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1号大街1号1幢,经营范围:轮胎和车胎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海潮橡胶有限公司在轮胎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氮气进行定型,在厂区制氮站建有两套40Nm3/h变压吸附制氮装置(其中一套备用),一套深冷空分制氮装置(制氮规模1500Nm3/h),生产氮气以及液氮罐区储罐所储存液氮供轮胎生产车间使用。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原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43号),杭州海潮橡胶有限公司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无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受杭州海潮橡胶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空分制氮项目及液氮罐区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本公司评价人员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以及杭州海潮橡胶有限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通过对项目现场勘查,查找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危险、有害的程度,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安全检查表等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对空分制氮项目及液氮罐区所涉及的安全条件进行符合性评价,同时提出了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形成了相应的安全评价结论。

本安全评价报告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要求编制完成,在评价工作过程中,得到了杭州海潮橡胶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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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童泽文
技术负责人 陈业鸿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琴
评价报告编制人 童泽文、戴江
报告审核人 许可水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童泽文、戴江、许可水、陈业鸿、王琴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童泽文、戴江、许可水、陈业鸿、王琴
时间 2021年3月
主要任务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