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腾达化工厂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2-03-01 
项目名称 东阳市腾达化工厂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东阳市腾达化工厂
简介       东阳市腾达化工厂成立于1998511日,住所位于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北江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楼建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15478139Y,主要从事危险化学品的无仓储、批发经营业务。

东阳市腾达化工厂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带储存经营:氟化氢铵编号:东安监经C[2018]D467,有效期为201812月7日至202112月6日。

本次评价,该公司在保留原有的经营品种(氟化氢铵)不变的前提下,改带储存经营为无仓储经营经营方式为批发(无仓储)。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同时也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察提供基础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第645号修订)的规定,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受东阳市腾达化工厂的委托,对该公司无仓储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所涉及的现状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本公司评价人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以及该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通过对公司办公场所、安全管理状况以及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等进行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其危险、有害的程度,同时结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的要求,对经营单位从事无仓储经营危险化学品所涉及的现状条件进行符合性评价,并提出了科学、合理和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形成了相应的安全评价结论。

本评价报告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评价导则(试行)》(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和《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在评价工作过程中,得到了东阳市腾达化工厂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项目组长 王玉美
技术负责人 陈业鸿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琴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玉美、刘仕品
报告审核人 黄剑飞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王玉美、刘仕品、黄剑飞、陈业鸿、王琴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王玉美、刘仕品、黄剑飞、陈业鸿、王琴
时间 2021.10.12
主要任务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2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