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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事安全评价、化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安全标准化咨询、评审、区域风险评估及企业安全技术领域相关服务
项目名称 | 杭州萧山新星石化制品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杭州萧山新星石化制品有限公司 | |
简介 | 杭州萧山新星石化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江加油站)成立于1997年12月25日,位于萧山靖江街道北,法定代表人:张朝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255762314Q(1/1),主要从事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的零售经营业务。 靖江加油站罩棚下设置有4台潜油泵式加油机,其中三油品六枪加油机2台,双油品四枪加油机2台;埋地油罐区设置4只FF型双层埋地油罐(位于行车道下):20m³98#汽油罐1只,25m³95#汽油罐1只,30m³92#汽油罐1只,30m³0#柴油罐1只。油罐总容积为90m3(柴油罐折半计入),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所规定的等级划分,该加油站等级为三级加油站,已安装汽油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靖江加油站持有原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浙杭安经字[2019]07005091,许可经营范围:带储存经营成品油:汽油,有效期为2018年8月30日至2021年12月29日。持有浙江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120071号,批准从事仅限于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零售业务,有效期为2017年10月23日至2022年10月22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加油站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同时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察提供基础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2015]第79号修改)的规定,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石油分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靖江加油站进行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评价。 本公司评价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以及该加油站所提供的文件资料,通过对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以及安全管理现状等进行分析,辨识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安全检查表等评价方法,对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所涉及的安全条件进行符合性评价,并提出了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得出了相应的安全评价结论。 本评价报告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原安监总管二字[2003]38号)和《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杭州萧山新星石化制品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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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杨云龙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杨云龙、刘仕品 | |
报告审核人 | 黄剑飞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杨云龙、刘仕品、王玉美、蒋立恒、关国华、黄剑飞、陈业鸿、王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杨云龙、刘仕品、王玉美、蒋立恒、关国华、黄剑飞、陈业鸿、王琴 |
时间 | 2021.11.10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