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超淳金刚石有限公司萧政工出【2021】24号地块年产人造金刚石100万克拉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2-01-12 
项目名称 杭州超淳金刚石有限公司萧政工出【2021】24号地块年产人造金刚石100万克拉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杭州超淳金刚石有限公司
简介          杭州超金刚石有限公司成立20216月11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鸿兴路158号2号楼2-223,法人代表:THOMAS BIN YU,注册资本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9MA2KH5BC3P,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珠宝首饰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工业设计服务;(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杭州超金刚石有限公司于20211126日取得萧山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杭州超淳金刚石有限公司萧政工出【2021】24号地块年产人造金刚石100万克拉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111-330109-99-01-993648。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项目为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厂房,用于生产人造金刚石产品,生产规模年产100万克拉。 

本项目涉及使用甲烷、二氧化碳[液化的]氮[液化的压缩的][压缩的]乙醇[无水]、天然气(食堂用)及产生的氢气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产品人造金刚石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划分,杭州超金刚石有限公司属于C2438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制造该行业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原国家安监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中,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主席令88号修订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主席令第591国务院令第645修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77修正《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修改<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原浙安监管综[2017]45号)的要求,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杭州超淳金刚石有限公司的委托,萧政工出【202124号地块年产人造金刚石100万克拉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评价项目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通过资料准备,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辨识了危险化学品危险,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评价、安全检查表等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对建设项目可行性、安全条件符合性进行评价,并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本评价报告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在评价过程中,得到各位领导、专家和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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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陈选选
技术负责人 陈业鸿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琴
评价报告编制人 陈选选、童泽文
报告审核人 许可水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陈选选、童泽文、许可水、陈业鸿、王琴
注册安全工程师 陈选选、童泽文、许可水、陈业鸿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陈选选、童泽文
时间 2021.11.4
主要任务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