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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事安全评价、化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安全标准化咨询、评审、区域风险评估及企业安全技术领域相关服务
项目名称 | 台州市烽森电镀有限公司 剧毒化学品使用项目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台州市烽森电镀有限公司 | |
简介 | 台州市烽森电镀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17年01月19日,注册地址位于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新十六路以北、十条河以西,持有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MA28HGLB8B,法定代表人:陈泓西。注册资本:175万元,经营范围:电镀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台州市烽森电镀有限公司租用浙江之恩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厂房(5#厂房)占地面积2344m2,建筑面积约12220m2,租用浙江之恩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剧毒化学品仓库一个单独隔间(9#)作为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在电镀加工过程中涉及使用剧毒化学品氰化钠。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局[2012]第57号令公布,[2015]第79号令、[2017]第89号令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企业属于“金属制品业”,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因此企业不需要申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剧毒品使用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同时也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察提供基础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根据《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浙应急基础[2020]75号)的有关规定,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受台州市烽森电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单位剧毒化学品使用、储存所涉及的安全条件进行专项评价。 本公司评价人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以及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通过对该单位剧毒化学品使用、储存情况、相关场所及安全管理等现状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危害程度,采用剧毒化学品流失事故树分析、安全检查表等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对企业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进行符合性评价,同时提出了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本专项评价报告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在本评价工作过程中,得到了台州市烽森电镀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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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葛跃君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葛跃君、童泽文、姚宏达、陈科新、刘仕品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童泽文、姚宏达、陈科新、刘仕品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葛跃君、童泽文、陈科新、许可水、陈业鸿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葛跃君、姚宏达 |
时间 | 2022年10月10日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