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宁波新泾汽车隔音毡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宁波新泾汽车隔音毡有限公司 | |
简介 | 宁波新泾汽车隔音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8月28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汇轸路128号,法定代表人为查勤兴,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隔音毡及其他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识别,宁波新泾汽车隔音毡有限公司属于轻工行业,在汽车隔音毡生产过程中涉及 天然气、8223B新安(含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70~80%、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20~30%)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存在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的可能。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依据《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专项安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应急[2020]9号)的要求,宁波新泾汽车隔音毡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使用进行专项安全评价。 本公司评价项目组成员依据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和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预测分析了危险有害程度和可能出现的事故风险,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等评价方法对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符合性评价,并提出了消除、预防或降低企业作业过程的危险性、提高安全运行可靠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形成了相应的安全评价结论。 本安全评价报告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宁波新泾汽车隔音毡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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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盛玮玮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盛玮玮、张成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盛玮玮、张成、黄少飞、许可水、陈业鸿、王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盛玮玮、许可水、陈业鸿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盛玮玮、张成 |
时间 | 2022.4.11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