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长城制笔有限公司乙醇使用项目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2-11-15 
项目名称 慈溪市长城制笔有限公司乙醇使用项目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慈溪市长城制笔有限公司
简介          慈溪市长城制笔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住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路108号,法定代表人夏长水,是一家专业从事灌装墨水笔生产的企业,主要产品有记号笔、白板笔、荧光笔、签字笔、CD笔等。

慈溪市长城制笔有限公司在灌装墨水笔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乙醇[无水]配置乙醇墨水。为此,企业在厂区1#厂房内靠南侧外墙设置一间甲类生产区,内置三台自吸式加油(液)机、一台乙醇墨水配料机两只乙醇分装桶;在1#厂房南侧花坛内设置一座埋地乙醇罐组及配套卸液房和消防器材室,罐组内置三台双层埋地乙醇储罐,通过管道向甲类生产区提供乙醇。由于以上乙醇使用设施未经正规设计,企业委托大连市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并于20224月取得了其出具的《慈溪市长城制笔有限公司乙醇使用项目安全设计诊断报告》(工程号:HFS200215),随即根据《安全设计诊断报告》进行整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依据《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专项安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应急[2020]9号)的要求,慈溪市长城制笔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其乙醇使用进行专项安全评价。

本公司评价项目组成员依据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和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预测分析了危险有害程度和可能出现的事故风险,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企业乙醇使用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符合性评价,并提出了消除、预防或降低企业作业过程的危险性、提高安全运行可靠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形成了相应的安全评价结论。

本安全评价报告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慈溪市长城制笔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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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盛玮玮
技术负责人 陈业鸿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琴
评价报告编制人 盛玮玮、倪银吉
报告审核人 许可水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盛玮玮、倪银吉、黄少飞、许可水、陈业鸿、王琴
注册安全工程师 盛玮玮、许可水、陈业鸿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盛玮玮、倪银吉
时间 2022.3.1
主要任务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2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