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简介 |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5日,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中路365、366号,法定代表人:何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143050988A,注册资金:贰亿贰仟玖佰陆拾叁万贰仟元,经营范围:电机、风机、微特电机、驱动与控制器、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泵、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现有员工826人,设有安全环保科,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企业共有两个厂区,分别为兴中路365、366号,其中366号为主要生产场所,365号为装配及办公场所,366号厂区为本次安全评价项目的评价范围。 本项目企业在兴中路366号厂区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的环氧滴浸树脂、环氧滴浸树脂固化剂、氧[压缩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混合气(氧气+氩气)、二氧化碳[液化的]、氮[压缩的]、天然气[富含甲烷的]、自喷漆(气雾罐)均已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修正版),属于危险化学品;喷涂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塑粉、铝件抛丸产生的铝粉均属于可燃爆粉尘。因此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C3899)类,且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中,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
|
项目组长 | 童泽文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童泽文、姚宏达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童泽文、姚宏达、刘仕品、陈选选、陈科新、许可水、陈业鸿、王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童泽文、陈选选、陈科新、许可水、陈业鸿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童泽文、姚宏达 |
时间 | 2024.3.4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