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4-04-12 
项目名称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介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5日,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中路365、366号,法定代表人:何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143050988A,注册资金:贰亿贰仟玖佰陆拾叁万贰仟元,经营范围:电机、风机、微特电机、驱动与控制器、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泵、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现有员工826人,设有安全环保科,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企业共有两个厂区,分别为兴中路365、366号,其中366号为主要生产场所,365号为装配及办公场所,366号厂区为本次安全评价项目的评价范围。

         本项目企业在兴中路366号厂区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的环氧滴浸树脂、环氧滴浸树脂固化剂、氧[压缩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混合气(氧气+氩气)、二氧化碳[液化的]、氮[压缩的]、天然气[富含甲烷的]、自喷漆(气雾罐)均已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修正版),属于危险化学品;喷涂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塑粉、铝件抛丸产生的铝粉均属于可燃爆粉尘。因此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C3899)类,且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中,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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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童泽文
技术负责人 陈业鸿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琴
评价报告编制人 童泽文、姚宏达
报告审核人 许可水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童泽文、姚宏达、刘仕品、陈选选、陈科新、许可水、陈业鸿、王琴
注册安全工程师 童泽文、陈选选、陈科新、许可水、陈业鸿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童泽文、姚宏达
时间 2024.3.4
主要任务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2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