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芳原馨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VE前体-2绿色技改提升项目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芳原馨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芳原馨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8日,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南滨西路77号,法定代表人为安永斌,注册资本为贰亿伍仟万元整,主要从事生物制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化工产品等的生产、销售。 本项目于2024年10月14日取得由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核发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410-330652-04-02-423087(2024.11.22第1次变更),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南滨西路77号,本项目总投资为4000万元,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为:项目建设于浙江芳原馨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848/2858车间内,利用现有生产厂房,采用连续化技术、自动化技术、智能信息化技术,对现有生产工艺和装备设施进行优化改造,同时新增部分生产设备,以提高生产工艺、设备技术水平,提升生产过程安全性,减少环境污染;项目利用现有公用系统、罐区、综合楼、中控室、工程技术中心等,不新建设厂房;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含VE前体-2衍生产品包括:6-叔丁基间甲酚500t/年,2,4-二甲苯酚300t/年,2,5-二甲苯酚500t/年,2,4/2,5-二甲苯酚500t/年,2-叔丁基-4-甲酚500t/年,2,4-二甲基-6-叔丁基苯酚(俗名TBX)500t/年,4,6-二叔丁基间甲酚500t/年,总计3300t/年。 本项目产品2,4-二甲苯酚、2,5-二甲苯酚、2,4/2,5-二甲苯酚属于危险化学品,故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需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总局令第79号修正)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79号令、第89号令进行修改,应急部公告[2019]11号修正)的要求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需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内容为:年产:2,4-二甲苯酚300吨、2,5-二甲苯酚500吨、2,4/2,5-二甲苯酚5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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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王玉美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玉美、吴冰宁 | |
报告审核人 | 黄剑飞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王玉美、吴冰宁、童泽文、杨云龙、陈科新、黄剑飞、陈业鸿、王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玉美、吴冰宁、童泽文、陈科新、黄剑飞、陈业鸿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王玉美、吴冰宁 |
时间 | 2024.11.01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