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华海建诚药业有限公司 年产0.25吨丙酸氟替卡松、年产0.2吨甲磺酸奥希替尼、年产0.1吨柯拉特龙项目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华海建诚药业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华海建诚药业有限公司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08月04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杜桥医化园区东海第六大道三号,法定代表人为马杰,厂区占地面积247374.4m2(371.06亩)。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现有产品: 年产20吨培哚普利原料药生产线(W3车间);浙江华海建诚药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由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年产20吨培哚普利、50吨雷米普利等16个原料药项目(一期工程:年产50吨雷米普利、20吨培哚普利、10吨S-苄酯)(本次验收:年产20吨培哚普利原料药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编号:杭安科【评】字第075-2024号)。企业于2024年11月26日首次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ZJ)WH安许证字[2024]-J-2636号,许可范围:年回收:乙酸乙酯160吨、二氯甲烷371吨、甲醇80吨、二氧六环158吨、甲苯54吨、乙醇142吨;有效期至2027年11月25日,因此浙江华海建诚药业有限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三同时”项目: ①年产1200吨加巴喷丁、100吨瑞德西韦中间体(T687-0)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一期:年产1200吨加巴喷丁(新建W2车间,单独生产线)、100吨瑞德西韦中间体(T687-0)(新建W1车间,单独生产线));其中加巴喷丁生产线处于试生产阶段,瑞德西韦中间体(T687-0)处于建设过程。 ②年产314吨普瑞巴林海因酶、92吨加巴喷丁腈水解酶、400吨普瑞酸酐项目已通过安全条件审查。新建W7车间(布置年产314吨普瑞巴林海因酶、92吨加巴喷丁腈水解酶生产线)、改建W2车间(利用在建的W2车间,布置年产400吨普瑞酸酐生产线,与年产1200吨加巴喷丁其中1条生产线共线,将加巴喷丁年能调整至809吨/年(减少391吨)。 2)本项目实施范围:年产0.25吨丙酸氟替卡松、年产0.2吨甲磺酸奥希替尼、年产0.1吨柯拉特龙项目 为了保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企业以市场为导向,适应市场社会化产业要求,依托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区域优势,拟实施年产0.25吨丙酸氟替卡松、年产0.2吨甲磺酸奥希替尼、年产0.1吨柯拉特龙项目。 年产0.25吨丙酸氟替卡松、年产0.2吨甲磺酸奥希替尼、年产0.1吨柯拉特龙等产品建设项目于2025年1月17日取得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入园的函([2025]1号);年产0.25吨丙酸氟替卡松、年产0.2吨甲磺酸奥希替尼、年产0.1吨柯拉特龙项目于2025年3月20日取得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核发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503-331082-99-02-557245,2025年05月07日第1次变更)。 年产0.25吨丙酸氟替卡松、年产0.2吨甲磺酸奥希替尼、年产0.1吨柯拉特龙项目涉及的建筑物包括:新建:W9车间(布置年产0.25吨丙酸氟替卡松、年产0.2吨甲磺酸奥希替尼、年产0.1吨柯拉特龙生产线,不共线生产);新建:S12甲类库、S13丙类库、C2辅助用房作为配套的仓储、辅助用房(布置化验、办公、更衣、配电等),由于本项目产品属于特殊原料药,因此W9车间、S12甲类库、S13丙类库、C2辅助用房位于厂区西南角,与厂区其他区域隔开;在W9车间南侧设置高致敏货流通道,通道两侧各设置1个紧急疏散出口。 W9车间共4层,分为一般合成区和洁净区;西部区域为肿瘤产品合成区,中部区域为激素产品合成区,东部区域为洁净区。丙酸氟替卡松、柯拉特龙在中部合成区(1~4层)及四楼洁净区生产、甲磺酸奥希替尼在西部合成区(1~4层)和二楼洁净区生产。车间尾气进行洗气塔预处理后排至厂区尾气处理;活性危废先经过灭活后存放于S6危废品仓库后委托处置,一般废固直接送公司工业固废贮存库暂存,活性废水经灭活后排至公司污水处理站,一般废水直接排至公司污水处理中心。C2辅助用房布置本项目的机柜、配电、化验室等。 改建:S10储罐区及泵房(启用1只50m3四氢呋喃预留罐,用以储存四氢呋喃,利用现有乙醇、三乙胺、二氯甲烷、盐酸储罐);依托现有S4甲类物品库储存本项目使用的连二亚硫酸钠;在原RTO装置南侧新建1套30000Nm3/h的RTO装置(作为备用);除新建的配电、机柜、化验、RTO外,其他公用工程、环保设施均依托现有A1办公楼(含总控制室)、公用工程、三废处理等。 本项目不涉及溶剂回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委外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华海建诚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设立安全评价工作。 评价项目组通过资料准备,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原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编制了《浙江华海建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0.25吨丙酸氟替卡松、年产0.2吨甲磺酸奥希替尼、年产0.1吨柯拉特龙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各位领导、专家和建设单位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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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葛跃君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盛玮玮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葛跃君、童泽文、王琴、陈科新、刘仕品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童泽文、陈科新、刘仕品、盛玮玮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葛跃君、童泽文、陈科新、许可水、陈业鸿、盛玮玮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葛跃君、王琴 |
时间 | 2025年4月21日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