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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事安全评价、化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安全标准化咨询、评审、区域风险评估及企业安全技术领域相关服务
项目名称 | 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 年产100吨依那普利、20吨赖诺普利、5吨雷米普利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原料药、75吨赖诺普利酯、155吨原料药精制(包含5吨多索茶碱、50吨苯磷硫胺、100吨左乙拉西坦)及配套溶剂回收项目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前身是天台县昌明化学制品有限公司,创建于1993年11月,于2006年9月正式更名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许凌飞,注册资本伍仟万元,坐落于天台县工业园区八都路1号,公司主要产品为依那普利、赖诺普利、雷米普利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原料药、赖诺普利酯原料药等系列产品,厂区总征地面积61335m2,用地面积51950m2,建筑物占地面积15167.4m2,公司现有职工273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6人,注册安全工程师3人。 公司主要产品为依那普利、赖诺普利、雷米普利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原料药、赖诺普利酯原料药等系列产品。现有产品为年产100吨依那普利、20吨赖诺普利、5吨雷米普利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原料药、75吨赖诺普利酯、155吨原料药精制(包含5吨多索茶碱、50吨苯磷硫胺、100吨左乙拉西坦),现有产品对应生产车间为1#生产车间(布置依那普利除环合外的生产线,环合反应位于2#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赖诺普利、赖诺普利精烘包生产线、赖诺普利酯合成生产线、雷米普利的加氢工艺、依那普利的环合反应)、3#生产车间(布置雷米普利除加氢外的生产线,加氢工艺位于2#生产车间)、雷米普利精烘包生产线,苯磷硫铵精烘包生产线);4#生产车间(涉及多索茶碱精烘包、左乙拉西坦精烘包生产线)、溶剂回收车间(设置8套精馏回收装置)。公司于2018年12月由台州万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吨依那普利、20吨赖诺普利、5吨雷米普利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原料药、75吨赖诺普利酯、155吨原料药精制(包含5吨多索茶碱、50吨苯磷硫胺、100吨左乙拉西坦)及配套溶剂回收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企业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回收危险化学品溶剂,公司于2019年03月13日换发了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年回收:乙醇2300吨、乙酸乙酯48吨、二氯甲烷886吨、正己烷490吨、乙腈120吨、甲醇144吨、丙酮336吨、甲苯25.6吨、异丙醇60吨;盐酸(副产)41吨,有效期至2022年3月17日。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企业目前正在运行的三同时项目包括:昌明药业配套生产辅助设施技改建设项目,建设范围包括:新建危废库(甲类),新增1套废气处理量为20000m³/h的RTO装置,改建质检中心/综合仓库(对原质检中心改建为东、西两部分,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西侧部分仍为质检中心,东侧部分纳入原综合仓库),改建事故应急池1、2及初期雨水池(新增物料泵等设备设施),新建事故应急池3(约300m3,用于车间、3#生产车间、4#生产车间的事故水应急收集)。已于2022年3月8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目前处于建设阶段,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 与2018年12月份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相比,企业的主要变化有: 1)人员:主要负责人由许凌飞变更为郑广,安全负责人由季友卫变更为洪星,生产、技术、设备负责人由高小根、周章兴变更为许光伟。 2)建(构)筑物:甲类仓库东侧的两间空置库房变更为危废暂存库(2022年2月由宁波天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变更联系单,已设置热成像报警系统)。 3)仓库储存原辅料储存情况变化情况:甲类仓库由防火分区由原来4个防火分区变为8个防火分区,甲类仓库储存的物品及储存量变化情况见表2.1.2、表2.1.3,乙类仓库储存的物品及储存量变化情况见表2.1.4、表2.1.5。 4)自控改造提升情况:①危险工艺自控提升:加氢工艺在原有的温度、压力、流量等报警、联锁基础上增加了氧含量联锁、应急排空系统。②其他工艺自控提升:增加了液位报警联锁,温度报警联锁,压力报警联锁;③储存功能装置液位报警联锁,其中高位槽增加了高液位报警、高高液位联锁;储罐区设置双液位,增加了高液位、低液位、压力高报警,增加高高液位、低低液位、低低压力联锁。 5)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原安监总管三〔2017〕1号)、《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原浙安监管危化〔2017〕10号)、《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原台安监管〔2017〕53号)等文件的要求,补充了赖诺普利工艺、赖诺普利酯工艺、雷米普利、依那普利工艺等危险化工工艺的反应过程工艺反应风险研究及反应风险评估报告,以及产品及中间体的DSC热稳定性测试报告。 6)企业于2021年8月委托台州赛福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依那普利装置、赖诺普利酯、赖诺普利装置、苯磷硫胺装置、多索茶碱装置、雷米普利装置、左乙拉西坦装置、溶剂回收装置、储罐区装置、RTO装置开展了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并对HAZOP分析的建议措施进行了整改落实,详见2.3.2HAZOP分析及建议措施落实情况。 7)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原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文件要求,企业于2021年8月委托台州赛福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依那普利装置、赖诺普利装置、雷米普利装置、溶剂回收装置、储罐区装置开展了LOPA分析(保护层分析)以及SIL(安全仪表完整性)的定级。 8)根据《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 50493-2019增加气体探测器。 9)事故后整改措施及复工复产情况: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调节池II顶部动火作业时溅落的火花引起调节池II 爆燃,(1)事故后整改措施:①企业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了本次事故的原因,对技术报告对策措施进行了整改,对企业内部相关事故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理,对企业内部人员进行事故教训的培训和考核,并由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工会出具《关于“11.20”事故的监督工作报告》。②通过自查自纠,委托设计单位对厂区进行复核,委托对第三方对三废开展安全评估。(2)复工复产情况:企业委托浙江国正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安全评估报告》(编号:GZAP2022060),2022年3月31日天台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于2022年4月3日经专家组长确认,2022年4月6日天台县街道、天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天台县应急管理局同意企业复工复产。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详见2.6事故后整改措施及复工复产情况。 企业于2022年4月7日对现状评价报告进行了内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44号公布,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国务院令[2013]第645号修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397号公布,国务院令[2014]第653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2011]第41号公布,安监总局令[2015]第79号,安监总局令[2017]第89号修正)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通过此次安全现状评价,换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评价项目组通过资料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现场检查等工作,并依据国家《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等要求,编制了《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吨依那普利、20吨赖诺普利、5吨雷米普利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原料药、75吨赖诺普利酯、155吨原料药精制(包含5吨多索茶碱、50吨苯磷硫胺、100吨左乙拉西坦)及配套溶剂回收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相关领导、专家和企业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此表示一并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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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葛跃君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葛跃君、蒋立恒、姚宏达、陈科新、关国华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蒋立恒、姚宏达、陈科新、关国华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蒋立恒、姚宏达、陈科新、关国华 |
时间 | 2021年5月19日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