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15万吨电解液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含氟有机精细化学品的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12月22日,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形成了以氟精细化学品三大应用领域:医药化学品、液晶化学品与农药化学品为主线的产品结构,60%以上产品出口欧美及日本市场,产品主要供给世界医药企业500强,包括美国默沙东、辉瑞、德国默克、巴斯夫,拜耳、日本住友化学等世界知名企业。 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新能源)成立于2002年12月25日,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五大道11号,公司前身为浙江卓越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卓越),于2022年1月27日变更为现有名称,是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全资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王莺妹,注册资本2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厂区内原有DL-萘普生、去甲托品醇盐酸盐、2-氨基-5-甲基噻唑、5-氯-2,2-二甲基戊酸异丁酯等4个产品生产,去甲托品醇盐酸盐、2-氨基-5-甲基噻唑、5-氯-2,2-二甲基戊酸异丁酯等产品已于2019停产,DL-萘普生已于2020年停产。停产后相关人员已安置在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内。 2)本项目范围: 由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带动了上游锂电池和材料行业的需求爆发式增长,其中电解质锂盐六氟磷酸锂、添加剂碳酸亚乙烯酯等材料供应很快出现严重短缺,形成了全行业新的发展瓶颈。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开始建设六氟磷酸锂、双氟磺酰亚胺锂的生产基地。为了进一步做大做强,打造完整锂电池电解液产品产业链,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布局电解液生产项目。 浙江卓越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于2007年~2012年先后共审批了3次8个项目,其中DL-萘普生、去甲托品醇盐酸盐、2-氨基-5-甲基噻唑、5-氯-2,2-二甲基戊酸异丁酯等4个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盐酸多萘哌齐、坦洛新盐酸盐、萘哌地尔、年产9379吨精馏提纯项目、及5个苯胺类项目未实施。因市场原因,已实施的DL-萘普生、去甲托品醇盐酸盐、2-氨基-5-甲基噻唑、5-氯-2,2-二甲基戊酸异丁酯等4个项目中已于2020年07月全厂停产。 浙江卓越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被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因市场原因,自收购至今,未能按计划建设项目,厂区处于闲置未生产状态,土地使用效率低下。公司为满足市场需求,同时也为了盘活现有厂区生产资源,拆除原浙江卓越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901车间、902车间、904车间、905车间、906车间、907车间、甲类物品库1、甲类物品库3、丙类危险品库、贮罐区及泵房、蓄水池、循环水池和办公、质检楼、食堂、倒班宿舍等,改建:加氢车间(改造为公用工程楼,并在东侧进行扩建)、903车间(改造为空桶仓库),在拆除地块上新建办公质检楼及总控制室、电解液生产车间、洗桶车间、储罐区及装卸栈台、公用工程楼(东侧进行扩建、西侧部分对原加氢车间改造)、甲类仓库一、甲类仓库二、甲类仓库三、固废仓库等,用于实施年产15万吨电解液项目。 年产15万吨电解液项目于2022年2月14日取得《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201-331082-07-02-395276)(2022年3月25日第4次变更);企业委托浙江道宇安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完成《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电解液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于2022年2月15日取得台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年产15万吨电解液项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编号:台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2]008号)。在项目详细设计过程中,为提高工艺稳定性,提升自动化水平,在不改变年产能(年产15万吨电解液)的前提下,对电解液配置釜的规格和洗桶工艺进行了优化调整,年产15万吨电解液项目配套清洗精馏装置项目于2022年05月31日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05-331082-07-02-606246);企业重新委托浙江道宇安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完成《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电解液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报告编号:道宇【评】字第2112018号);于2022年6月20日取得台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年产15万吨电解液项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编号:台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2]022号);委托浙江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完成《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电解液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于2022年8月25日取得台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年产15万吨电解液项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编号:台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2]034号)。 本项目产品:电解液属于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中“23℃≤闪点≤60℃:易燃液体,类别3”,《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2828”; 生产过程涉及回收危险化学品,回收规模为:年回收:碳酸甲乙酯446吨;因此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本项目需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范围为:年产:电解液15万吨,年回收:碳酸甲乙酯446吨。 (2)变更情况: 与专篇相比,企业对部分工艺、设备等进行了调整,均不属于重大变更,变更情况详见2.2.1.2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情况汇总。 (3)试生产情况: 本项目装置、设施于2023年2月完成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及相应法定验收、检测,于2023年2月17日组织专家组进行试生产方案及试生产现场安全条件审查,于2023年2月22日经专家组长确认,于2023年2月23日开始试生产。 项目试生产过程中工艺稳定,设备设施运行正常,水、电、汽、气、冷等公用工程供给正常,设备设施满足生产、安全要求,目前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基本达到技术要求,具备规模化生产的安全条件。 企业于2023年7月12日对验收评价报告进行了内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应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为此,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评价项目组通过资料准备,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原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编制了《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电解液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各位领导、专家和建设单位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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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葛跃君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葛跃君、童泽文、姚宏达、陈科新、刘仕品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童泽文、姚宏达、陈科新、刘仕品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葛跃君、童泽文、陈科新、许可水、陈业鸿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葛跃君、姚宏达 |
时间 | 2023年3月25日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