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11.88万吨氮气项目、氢气压缩机技改项目及年产7.26万吨液化装置技改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畅气体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826831280375,成立于2008年12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崇文,注册资本2635.9万元,公司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东渡南路755号(仅作办公使用),仓储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松一村3-2号;生产地址: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华路6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药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出租;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华路6号(自主申报))。 1)现有产品: 企业现有产品为:年产:氢气2846吨、氧[压缩的、液化的]74663吨、氮[压缩的、液化的]173388吨、氩[压缩的、液化的]3521吨、二氧化碳[压缩的、液化的]23631吨;年充装:二氧化碳[液化的] 13380吨、氩[压缩的]1610吨、氦[压缩的]100吨、80%二氧化碳和20%氧气混合气166吨。[备注:以及年充装:干冰7920吨;空气113吨;二氧化碳灭火剂1155吨;惰性气体灭火剂(IG-01)[Ar]469吨;惰性气体灭火剂(IG-100)[N2]329吨;惰性气体灭火剂(IG-55)[50%N2+50%Ar]399吨;惰性气体灭火剂(IG-541)[8%CO2+41%N2+51%Ar]787吨;氧氮混合气(21%O2+79%N2)1045吨;氩和二氧化碳混合气[5~50%CO2+95~50%Ar]2090吨;氩和氧混合气[80~99%Ar+1~20%O2]150吨;氮和二氧化碳混合气[10~40%N2+90~60%CO2]155吨;氩和氦混合气[90~50%Ar+10~50%He]86吨;氩和氮混合气[95~60%Ar+5~40%N2]146吨;氩和二氧化碳和氧混合气[80%Ar+15%CO2+5%O2]158吨;氩和二氧化碳和氮混合气[80%Ar+15%CO2+5%N2]157吨;二氧化碳和氧和氮混合气[20~50%CO2+20~70%O2+10~30%N2]139吨;氦气和氮气混合气[50~98%He,2~50%N2]34吨;氮氢混合气[90~99%N2+1~10%H2]100吨;氩氢混合气[90~99%N2+1~10%H2]100吨(以上混合气体不取证)]。 企业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01月15日出具了《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浙圣泰【评】字第2023-2051号),并于2024年01月19日取得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换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24〕-J-1899,许可范围为:年产:氢气2846吨、氧[压缩的、液化的]74663吨、氮[压缩的、液化的]173388吨、氩[压缩的、液化的]3521吨、二氧化碳[压缩的、液化的]23631吨;年充装:二氧化碳[液化的] 13380吨、氩[压缩的]1610吨、氦[压缩的]100吨、80%二氧化碳和20%氧气混合气166吨;有效期至2027年01月25日;因此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本项目范围: (1)项目实施情况 年产11.88万吨氮气项目及氢气压缩机技改项目于2022年10月13日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10-331082-07-02-828394);年产7.26万吨液化装置技改项目于2023年01月17日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301-331082-07-02-957873)。 企业委托浙江天为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02月21日完成《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1.88万吨氮气项目、氢气压缩机技改项目及年产7.26万吨液化装置技改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报告编号:天为【评】字21-12-33号);于2023年03月20日取得台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编号:台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3]4001号);委托宁波天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3年04月25日完成《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1.88万吨氮气项目、氢气压缩机技改项目及年产7.26万吨液化装置技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于2023年05月05日取得台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编号:台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3]4004号。 (2)本项目产品及规模为为:年产:氮[压缩的、液化的]11.88万吨、氢气79200瓶(6L/瓶,35MPa)(不新增产能)。 年产11.88万吨氮气项目、氢气压缩机技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北厂区空压-液化车间改造调整:拆除该车间西侧部份建筑,新建3#空分塔及配套装置。(原为地磅房,现将地磅房移至办公楼一楼)。②在北厂区地磅的西侧的空地新建2台氮中压汽化器以及1只50m3的液氮贮槽。③在北厂区氢气压缩充装车间新增2台氢气压缩机(一用一备)及一个汇流排用于氢气的压缩充装。 年产7.26万吨液化装置技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拆除南厂区生产厂房1内的2套干冰装置改建成氮气液化装置。②南厂区生产厂房1内脱盐水装置搬至天然气压缩充装车间东侧,现有位置改造为变配电室,新增1台SZ13-5000KVA/20/10kV的变压器及相应变配电设施一套。③生产厂房1(丁类)南侧新增液化装置配套循环水系统。 (3)本项目主要涉及的建(构)筑物为:北厂区:氢气压缩充装车间(原有、增加压缩机及管道)、4#储罐组(新建)、空压-液化车间(原有、改造)、空分塔3(新建),南厂区:生产厂房1(原有、改造)、液化塔(新建)。②本项目依托原有建(构)筑物为:北厂区:综合楼(总控制室及办公)、1#储罐组(1000m3液氮储罐管道调整)、消防水池、循环水池;南厂区:事故应急池、循环水池、门卫室(南)等。 (4)本项目需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范围为:年产:氮[压缩的、液化的]11.88万吨;本项目验收后需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范围变更为:年产:氢气2846吨、氧[压缩的、液化的]74663吨、氮[压缩的、液化的] 292188吨、氩[压缩的、液化的]3521吨、二氧化碳[压缩的、液化的]23631吨;年充装:二氧化碳[液化的] 13380吨、氩[压缩的]1610吨、氦[压缩的]100吨、80%二氧化碳和20%氧气混合气166吨。 (5)变更情况: 与专篇相比,企业对部分工艺、设备等进行了调整,均不属于重大变更,变更情况详见2.2.1.2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情况汇总。 (6)试生产情况: 本项目装置、设施于2023年09月完成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及相应法定验收、检测,于2023年09月12日组织专家组进行试生产方案及试生产现场安全条件审查,于2023年10月13日经专家组长确认,于2023年10月31日开始试生产。 项目试生产过程中工艺稳定,设备设施运行正常,水、电、汽、气、冷等公用工程供给正常,设备设施满足生产、安全要求,目前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基本达到技术要求,具备规模化生产的安全条件。 企业于2024年3月16日对验收评价报告进行了内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应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为此,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评价项目组通过资料准备,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原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编制了《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1.88万吨氮气项目、氢气压缩机技改项目及年产7.26万吨液化装置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各位领导、专家和建设单位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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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葛跃君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盛玮玮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葛跃君、童泽文、王琴、陈科新、刘仕品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童泽文、姚宏达、陈科新、刘仕品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葛跃君、童泽文、陈科新、许可水、陈业鸿、盛玮玮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葛跃君、王琴 |
时间 | 2023年9月10日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