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 年产头孢类母核7-ACCA产品180吨、氧头孢类母核MM0产品100吨技术改造项目(一期)(部分工程:年产头孢类母核7-ACCA产品180吨)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属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五大道21号,法定代表人王胜,总经理王胜,厂区用地面积205625m2(308.4亩),现有职工642人,是药品、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生产型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头孢抗生素类医药原料药。 1)现有产品: 企业现有产品为12种:头孢美唑钠、头孢克洛、拉氧头孢钠、头孢布坦、头孢地尼、头孢克肟、头孢丙烯,头孢妥仑匹酯、盐酸头孢卡品匹酯、7-ACCA、7-ANCA、氧头孢类母核MM0,生产规模为:年产50吨头孢美唑钠、380吨头孢克洛、50吨拉氧头孢钠、12吨头孢布坦、1.2吨头孢地尼、1.2吨头孢克肟、1.2吨头孢丙烯、20吨头孢妥仑匹酯、20吨盐酸头孢卡品匹酯、200吨7-ACCA、60吨7-ANCA、氧头孢类母核MM0产品100吨;其中头孢克洛分为化学法260吨、酶法120吨。回收套用的溶剂有:甲苯、甲醇、乙酸乙酯、乙醇溶液、丙酮、三乙胺、环已烷、四氢呋喃、异丙醚、碳酸二甲酯、甲基异丁基酮、N,N-二甲基甲酰胺(DMF)、异丁醇、2-甲基吡啶、苯甲醚、二氯甲烷,上述溶剂中大部分在各生产车间内就地回收。以上各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回收危险化学品溶剂。 现有的生产车间包括有:02车间(合成车间1-2)、03车间(溶剂回收车间1)、05车间(合成车间1-4)、06车间(合成车间1-6)、07车间(合成车间2-1)、老08车间(合成车间2-2)、09车间(合成车间2-3)、10车间(合成车间2-4北面)、11车间(合成车间2-4南面)、12车间(合成车间3-2)、13车间(合成车间3-6)、14车间(合成车间3-4)、15车间(合成车间3-1)、16车间(溶剂回收车间2)、17车间(精烘包车间4-2)、08车间(合成车间4-1)等。 其中:(1)、02车间(合成车间1-2):用于260吨/年头孢克洛(化学法)的第6步最终合成过程生产;以及头孢布坦、头孢地尼、头孢克肟、头孢丙烯等产品的生产;(2)、03车间(溶剂回收车间1):用于头孢美唑钠的第1步至第3步反应(7-TACA的制备、7-TMC的制备、7-MAC的制备)生产;(3)、05车间(合成车间1-4):用于拉氧头孢钠第2步至第5步反应(M3的制备、LA-1的合成、LA酸制备、拉氧头孢钠的合成)生产;(4)、06车间(合成车间1-6):用于260吨/年头孢克洛(化学法)的第3步中间体CHS、第5步7-ACCA合成生产;(5)、07车间(合成车间2-1):用于260吨/年头孢克洛(化学法)的第1步中间体GESO合成、第2步AEN合成、第4步RC合成生产;(6)、老08车间(合成车间2-2):原为拉氧头孢钠第1步MM0的合成生产,现由于MM0已转移至08车间(合成车间4-1),故该老08车间(合成车间2-2)处于闲置状态;(7)、09车间(合成车间2-3):原用于氟氧头孢钠生产,现氟氧头孢钠产品取消,故09车间(合成车间2-3)现用于废水处理车间;(8)、10车间(合成车间2-4北面):用于120吨/年头孢克洛(酶法)生产、以及20吨头孢妥仑匹酯、20吨盐酸头孢卡品匹酯生产,该车间设备为共线生产;(9)、11车间(合成车间2-4南面):用于头孢美唑钠第4步至第8步反应(CTK的合成、酰氯的制备、缩合反应、酯解、冻干结晶)生产;(10)、12车间(合成车间3-2):为公共中间体烘房;(11)、13车间(合成车间3-6)、14车间(合成车间3-4)、15车间(合成车间3-1)、16车间(溶剂回收车间2):用于200吨7-ACCA、60吨7-ANCA生产,7-ACCA、7-ANCA两个产品设备为共线生产;(12)、17车间(精烘包车间4-2):用于25吨头孢美唑钠(精制)、25吨拉氧头孢钠(精制)生产;(13)、08车间(合成车间4-1):用于氧头孢类母核MM0产品100吨生产。 企业于2024年5月6日由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换发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ZJ)WH安许证字[2024]-J-1621,许可范围为:年回收:甲苯4640吨、甲醇12866吨、乙酸乙酯6986吨、乙醇溶液491吨、丙酮4023吨、三乙胺56吨、环己烷405吨、四氢呋喃68吨、异丙醚368吨、碳酸二甲酯173吨、甲基异丁基酮392吨、N,N-二甲基甲酰胺95吨、异丁醇732吨、2-甲基吡啶195吨、苯甲醚25吨、二氯甲烷29617吨;有效期至2027年5月17日;2024年5月15日主要负责人由池正明变更为王胜,单位地址由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区块变更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五大道21号。因此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项目实施情况 为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进一步发挥规模效益,提升品种竞争优势,完善产业链,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结合浙江东邦药业产品工艺优化与市场需求,发挥原料药的产业技术优势,扩大新型优势原料药的出口,拓展国际市场,东邦药业在现有厂区内拟分批实施年产头孢类母核7-ACCA产品180吨、氧头孢类母核MM0产品100吨技术改造项目。 本项目涉及范围包括:年产头孢类母核7-ACCA产品180吨、氧头孢类母核MM0产品100吨技术改造项目(一期)(部分工程:年产头孢类母核7-ACCA产品180吨),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投资17508万元,实施年产头孢类母核7-ACCA产品180吨技术改造项目。①7-ACCA产品是原有产品年产260吨头孢克洛的中间体,其主要生产步骤包括:第1步中间体GESO合成、第2步AEN合成、第3步中间体CHS合成、第4步RC合成、第5步7-ACCA合成,原产量为120吨,原生产场所为06车间(合成车间1-6):用于头孢克洛的第3步中间体CHS、第5步7-ACCA合成生产;07车间(合成车间2-1):头孢克洛的第1步中间体GESO合成、第2步AEN合成、第4步RC合成生产。②项目实施后,7-ACCA产品扩产至180吨,根据7-ACCA产品的生产步骤拟分为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仅实施7-ACCA产品的第3步中间体CHS合成、第4步RC合成、第5步7-ACCA合成;二期项目实施7-ACCA产品的第1步中间体GESO合成、第2步AEN合成。在一期项目实施时该产品的第1步中间体GESO合成、第2步AEN合成仍保留在原有07车间(合成车间2-1)内不做变化,取消07车间(合成车间2-1)内原有第4步RC合成工序、06车间(合成车间1-6)第3步中间体CHS、第5步7-ACCA合成生产。即180吨7-ACCA产品直接从第3步中间体CHS合成开始实施,起始原料AEN不足部分外购。实施后原有最终产品260吨头孢克洛产能不变,增加的60吨7-ACCA产能外售;并对应取消年回收:二氯甲烷1205吨、丙酮49吨、甲醇609吨。 年产头孢类母核7-ACCA产品180吨技术改造项目上述产品对应的生产场所为: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2。其中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2为新建生产车间。其中:①新建生产车间1用于7-ACCA产品生产的第3步中间体CHS合成、第5步7-ACCA合成以及RC母液回收、联产氯代异丁烷精馏生产;②新建生产车间2用于7-ACCA产品生产的第4步RC合成、联产对甲苯磺酸钠精制、联产磷酸三苯酯精制、副产溴化钠精制生产。 企业于2021年07月20日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7-331082-07-02-389854)(2021年09月01日第1次变更);企业委托浙江天为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完成《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年产头孢类母核7-ACCA产品180吨、氧头孢类母核MM0产品100吨技术改造项目(一期)》(报告编号:天为【评】字21-08-32号),于2021年10月18日取得台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编号:台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1]017号);企业委托浙江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2年08月完成《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年产头孢类母核7-ACCA产品180吨、氧头孢类母核MM0产品100吨技术改造项目(一期)(部分工程:头孢类母核7-ACCA产品180吨)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于2022年08月12日取得台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意见书》(编号:台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2]第033号)。 本项目为一期:(部分工程:头孢类母核7-ACCA产品180吨),在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2实施。 (2)本项目产品:头孢类母核7-ACCA,联产品:对甲苯磺酸钠、磷酸三苯酯,副产品:溴化钠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涉及到联产品及回收危险化学品规模为(圆整值):年联产:氯代异丁烷225吨;年回收:2-甲基吡啶215吨、甲醇4798吨、二氯甲烷6349吨、丙酮3626吨、异丁醇299吨、吗啉220吨;因此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①本项目需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范围为(圆整值):年联产:氯代异丁烷225吨,年回收:2-甲基吡啶215吨、甲醇4798吨、二氯甲烷6349吨、丙酮3626吨、异丁醇299吨、吗啉220吨。②本项目实施后,取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范围为(圆整值):年回收:二氯甲烷1205吨、丙酮49吨、甲醇609吨。③本项目实施后,需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范围变更为:年联产:氯代异丁烷225吨;甲苯4640吨、甲醇17055吨、乙酸乙酯6986吨、乙醇溶液491吨、丙酮7600吨、三乙胺56吨、环己烷405吨、四氢呋喃68吨、异丙醚368吨、碳酸二甲酯173吨、甲基异丁基酮392吨、N,N-二甲基甲酰胺95吨、异丁醇1031吨、2-甲基吡啶410吨、苯甲醚25吨、二氯甲烷34761吨、吗啉220吨。 (3)变更情况: 企业对部分工艺、设备等进行了调整,均不属于重大变更,变更情况详见2.2.1.2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情况汇总。 (4)试生产情况: 年产头孢类母核7-ACCA产品180吨、氧头孢类母核MM0产品100吨技术改造项目(一期)(部分工程:头孢类母核7-ACCA产品180吨)装置、设施于2023年10月完成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及相应法定验收、检测,于2023年11月18日组织专家组进行试生产方案及试生产现场安全条件审查,于2023年11月20日经专家组长确认,于2023年11月21日开始试生产。 项目试生产过程中工艺稳定,设备设施运行正常,水、电、汽、气、冷等公用工程供给正常,设备设施满足生产、安全要求,目前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基本达到技术要求,具备规模化生产的安全条件。 企业于2024年05月25日对验收评价报告进行了内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应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为此,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评价项目组通过资料准备,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原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编制了《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年产头孢类母核7-ACCA产品180吨、氧头孢类母核MM0产品100吨技术改造项目(一期)(部分工程:年产头孢类母核7-ACCA产品180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各位领导、专家和建设单位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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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葛跃君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盛玮玮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葛跃君、童泽文、王琴、陈科新、刘仕品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童泽文、陈科新、刘仕品、盛玮玮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葛跃君、童泽文、陈科新、许可水、陈业鸿、盛玮玮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葛跃君、王琴 |
时间 | 2024年6月26日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8月28日 |